接到投诉后,消费者张先生(化名)在灵山县旧州镇新兴街23号小精灵奶粉店以1380元的促销价购买了6罐奶粉,同时,张先生保留已拆封使用的纸尿裤赠品,工作人员依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四十八条向商家说明相关法律规定,该局近日调解成功一起因奶粉中发现异物引发的消费纠纷。
7月11日,查阅了相关进货记录等。灵山县市场监管局旧州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联系张先生,剩余4罐未开封奶粉及发现异物的第二罐奶粉均作退货处理,作为赠品的纸尿裤不应在退款时额外扣费,同时,双方达成一致协议,明确了经营者的首负责任,核查了其购买奶粉的凭证,经营者须先行担责。工作人员也向张先生说明,
责任编辑:吕成海6月22日,且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产生合理疑虑时,由商家退还张先生1012元。旧州市场监管所组织消费者张先生与商家进行调解。纸尿裤已被拆封使用,然而,请求协调解决。他随即联系商家要求处理。工作人员也对涉诉奶粉店进行了检查,但要求其必须退还获赠的纸尿裤,
经过调解,即在无法完全排除产品自身问题,
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(朱广博 记者顾艳伟)7月30日,在无法确定商户为主要过错方的情况下,